|
1月12日,今年65岁的临淄区西孙村村民孙东江从村里领到了一个存有90元钱的存折,这是他去年四季度的养老金,拿着存折老人高兴地说:“做梦也没想到,咱还能和工人一样有了养老金,这下好了,今后可不用啥事都指望儿女了。”和孙东江一样,从去年10月起,全市有16万名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与城里人一样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
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推广工作,并列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市劳动保障部门在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测算论证,起草了试点的方案。去年10月份,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
与原来的制度相比,我市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大的变化是公共财政的参与,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政府对4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给予缴费补贴,对满60周岁的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时给予领取补贴,对制度实施前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给予养老补贴,对农村独女家庭等给予计划生育养老补贴。新老制度的差别还有养老金计发办法的不同,新制度实行了“大账户、小统筹”的办法,养老保险待遇能够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而不断提高。
我市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出台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农村居民的欢迎,临淄、桓台、张店、淄博高新区确定全面推开试点,其余区县也选择在2个以上乡镇展开试点,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竞相出台试点方案,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让广大农村居民了解这一制度的优越性。临淄区高家孝陵村59岁的村民王美菊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去年掏出去109元入保费,从今年就开始领钱了,月月超过30元。
桓台县政府确定新农保的补贴由县财政全权承担,确保这项制度在全县全面均衡推进;淄博高新区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补贴基数,政府补贴幅度提高了近一倍,使广大农村居民实现了“农民身份、市民待遇”。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取集体补助、政府补贴这种“两头补”的办法,不仅弥补了原来主要由个人缴费的单一筹资方式形成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短板”,而且大幅提高了养老保障标准,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最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的临淄区,有近200个行政村在短短一周时间,4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率达到90%以上。截至去年底,全市有46个乡镇(街道)启动试点,参保人数达46万人,其中4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率达84%。 (作者: 周荣顺 张学东 王昊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