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文物大盗"被判刑 贪污倒卖文物建国来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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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9 1:12:59
来源:
齐鲁热线-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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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承德八月八日电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法院今日披露,震惊中外的河北承德特大文物盗窃案主犯李海涛再次被依法判处死刑。
李海涛原系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主任。检方指控其在担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涂改文物档案,以工艺品或非馆藏文物代替馆藏文物,以文物残件、部件、附件代替馆藏文物,以级别低的馆藏文物代替级别高的馆藏文物等多种方法,多次窃取承德市外八庙馆藏文物,共计二百五十九件。经鉴定,其中国家一级文物五件、二级文物五十六件、三级文物五十八件、一般文物一百零一件、未定级文物三十九件。
检方还指控,李海涛以牟利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将其贪污的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予以倒卖,共卖出文物一百五十二件,其中一级文物四件、二级文物四十七件、三级文物五十件、一般文物十二件、未定级文物三十九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海涛倒卖的文物,曾经流入北京瀚海拍卖公司、香港佳士得拍卖公司拍卖,案发后尚有部分文物未能追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海涛贪污国家珍贵馆藏文物并将部分文物倒卖,其作案时间之长、数量之多,级别之高、损失之大均是建国以来所罕见,也对国家珍贵文物的保护工作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极坏的影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承德市中级法院八月二日认定,李海涛犯有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二00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香港金钟道万豪酒店曾举行一场名为“皇室信仰:乾隆朝之佛教宝物”的专场拍卖会。经国家文物局核查证实,有两件文物应存于承德外八庙,均为国家定级馆藏珍贵文物。是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承德市公安局正式立案,定名“一一•二八”特大盗窃走私文物案。
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承德市检察院向承德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是年八月十八日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海涛犯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海涛不服,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将此案发回承德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今年五月十八日,承德市检察院再次将此案提起公诉,承德市中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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