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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记者袁一军 实习生李环)市政府组织实施的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中,对全市的燃煤电厂、供热公司提出了实施二氧化硫治理的明确要求。记者昨日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我市38家燃煤电厂中,已有28家完成了二氧化硫治理任务。供热锅炉方面,市环保局要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0吨/小时以上(包括10吨/小时)供热锅炉,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 我市的燃煤锅炉主要集中在燃煤电厂,包括电力企业、企业的自备电厂、电力车间,其次是集中供热锅炉。全市现有燃煤电厂38家,146台燃煤锅炉。截至目前,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的有28家企业,5家企业已经动工,但没有按照碧水蓝天行动计划要求的时限完成,其余5家企业迟迟没有动工。 市环保局对未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的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5家已开工的燃煤电厂中,淄博大成热电有限公司、淄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华龙制药自备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均接近尾声,应在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工程;齐鲁开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上大关小,工程必须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中石化齐鲁公司#1-#4炉必须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 对5家二氧化硫治理未动工的燃煤电厂,220吨/小时以下的锅炉,必须保证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220吨/小时以上的锅炉,必须保证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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