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讯 (记者桂建明 谭壮飞)淄博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昨日上午在劳动大厦召开,近40名代表就2008-2009供暖季的供热价格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代表们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涨价应涨多少上。
淄博热力有限公司等3家供热企业在此次听证会上提交了《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申请》。他们认为,按现行蒸汽、煤炭等原材料价格,建议将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每平方米20.3元调整为39.9元(淄博双星供热有限公司建议涨为每平米42元),差额部分由财政及价格基金等方式进行补助;公建供暖由每平方米33.6元调整为51-55元。
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代表和消费者代表,都对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调整我市供热价格表示理解,但对涨价幅度过大表示了反对意见。多数代表认为,供热价格调整应参考周边城市的价格,如调到每平方米23-25元,比较符合我市居民承受力的实际,不能超过省会城市济南公布的拟调整价每平方米27.2元的水平。
市物价部门在听证会结束时表示,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的规定,对居民供暖调价不能一步到位,要坚持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的办法来解决煤价上涨矛盾。物价部门在向政府汇报定价方案时,要进行成本监审。物价部门的监审成本主要依据就是社会平均成本,并不都是热力公司个体成本,比如市场煤价的核定、工资水平的依据,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认真监审。此次供热价格调整将充分考虑城市居民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考虑与相邻城市合理比价。物价部门还将充分考虑城市低保家庭、困难户、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尽量不因这次提价增加他们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