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淄博市农业部门了解到,从今年起,该市停止5种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
淄博“叫停”的这5种高毒农药分别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在明令停止这些高毒农药生产、流通、使用的同时,该市还废止了这些高毒农药的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证书,并禁止在国内以单独或与其它物质混合等形式使用。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者,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来源:淄博日报记者 王克鹏)